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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車即拍即抓 聲音照相元旦上路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環保署1日宣布,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將於明年元旦上路,針對違規的高噪音車輛超標直接開罰1,800~3,600元,搭配經三重認證品管合格的取締設備,以及雙重把關案件品保管控機制,未來高噪音車輛超標即拍即抓、無所遁形。

環保署1日公告《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規定車輛行駛在限速5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音量不得超過86分貝;若道路限速70公里,音量不得超過90分貝。未來聲音照相設備可以固定式設置或移動式裝置執法,前方也會設置警告標誌,提醒用路人降低聲量行駛。

環保署空品處長蔡孟裕指出,正常使用車輛分貝數不會超過90分貝,一般駕駛不用擔心。風速如超過每秒5公尺以上,或下雨等不良天候有較高噪音的狀況也不會直接開罰,但各環保局可通知該車輛進行檢測,確定是否有不當改裝。執行公務的車輛,如救護車、消防車不罰;宣傳車若擴音喇叭音量過大,將依擴音設施標準開罰。

蔡孟裕說,車輛噪音若超標會直接裁罰1,800元~3,600元;如果透過聲音照相發現車輛有不當改裝,將裁罰3千~3萬元。

環保署表示,為確保聲音照相系統的公正客觀性,已訂定硬體設備三重認證,包括噪音計每2年須經標準檢驗局檢定一次、聲音照相系統每年通過環保署比測驗證1次、硬體設備每3天校正1次及每5分鐘對時1次。違規案件判定會扣除背景環境干擾及釐清其他音源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