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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保員參加法定研習 教團籲給公假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8日針對「教保人員因公研習,應予以公假補休或加班費」召開記者會,呼籲各縣市政府參考桃園市、嘉義市做法,讓教保人員參加法定18小時研習時,應給予公幼的教保人員公假、補休或加班費。

全校總表示,教保服務現場是專業工作,依據《教保人員服務條例》第27條、《幼兒園教保專業知能研習實施辦法》第2條第1項,均規定公、私立教保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法定18小時以上之幼教專業知能研習。

全教總祕書長兼幼委會主委楊逸飛表示,教保人員平日忙著照顧幼兒、親師溝通、填寫檔案等工作,無法離開園所,往往只有在假日才能參與研習活動。公、私立教保人員依法每年要參加18小時研習,若沒完成,會被處以最高6千元罰鍰。

楊逸飛表示,教保人員平日不可能參加研習,一定是用假日。雖然尚未有教保人員被開罰,但不能等到有人被罰才處理,呼籲各縣市政府正視教保員的困境。

全教總以教育訓練一天平均6小時換算,教保人員每年必須犧牲3天出勤公務研習。桃園市與嘉義市今年已准許公立幼兒園教保人員,如出勤18小時法定專業研習可核予公假,遇到假日則可補休,呼籲各縣市政府跟進,讓教保現場享有正當的工作權益,有合理的職場保障,也能提升幼托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