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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誘少女拘禁66小時 檢方起訴羅嫌求處11年刑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曾在2018年下藥性侵2名少女而遭重判10年的犯嫌羅育祥,交保後疑為躲避發監,竟在新竹住處夾層打造密室,並於今年8月底判決定讞前涉嫌略誘高雄1名14歲少女陪他自囚。高雄地檢署29日依加重略誘罪、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嫌將他起訴。

檢方查出,曾擔任保全的羅男,多次以介紹打工機會為由拐騙少女,連他19歲的妻子葉女也是因此結識成婚。他為躲避發監執行10年徒刑,早著手於新竹住處的透天厝4樓天花板夾層中搭建約2坪的密室,內有簡易浴廁及冰箱;並由葉女於今年7月23日到雲林縣斗六警分局公正派出所謊報羅男失蹤,經員警受理後登載為失蹤人口。

檢方發現,羅男即便因前案遭重判10年,卻仍想誘拐未成年少女,竟透過臉書社團發文釋出「電競陪玩」打工機會,誘騙高雄14歲少女上門應徵,羅男並以面試為由要求少女搭乘高鐵至新竹站,少女於8月29日中午赴約後,獨自1人搭上羅男盧姓友人駕駛的白牌車抵達羅男住處;羅男趁機將成分不明藥劑摻入飲料迷昏少女後,再拍下不雅照片。

少女遭拘禁66小時後遭警方及時尋獲,所幸未遭凌虐。檢方痛批,羅男竟不思悔悟仍以相似手法再犯本案,且計畫、手段更精進狡猾,惡性重大。因他坦承對少女有特殊偏好,無法自我克制,檢方認定他「觀念嚴重偏差,心理已達病態,人格極度異常,屬再犯高風險」,29日依加重略誘罪、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將他起訴。

此外,由於羅男前案已遭判10年徒刑,檢方建請法院此案應從重判刑11年。而羅妻葉女、盧姓司機及豪宅管理員王男也都涉嫌協助掩飾羅男犯行,因此依使犯人隱避等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