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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員訓練公費班 航港局提供近6千個機會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依據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規定,船員上船服務前,須依船上職務接受相關專業訓練並取得證書。因此,為使我國船員持續符合STCW公約規範及因應船員專業訓練5年換證訓練潮,交通部航港局規劃開辦230班次船員專業訓練公費班,補助受訓船員3成的訓練費用,總計將提供5,874人次。

航港局表示,考量全球仍受疫情影響,造成許多航商無法正常安排船員上下船,影響船員受訓時間,本年度開班特別參考各證書到期統計數據,調整整體訓練項目、數量及日期,以減少船員待訓時間。

另外,航港局也提醒,各項訓練公費班於開課日期前2個月上午9時起同時開放線上報名及向訓練機構實體報名,有訓練需求的民眾務必掌握相關報名期程。除此之外,因應中共肺炎(武漢肺炎)國際疫情升溫,並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之秋冬防疫專案,航港局已要求各訓練機構加強落實相關防疫管理,請參加訓練的民眾務必配合辦理,共同做好防疫。

航港局增訂規範提升漁民船上居住條件

交通部配合行政院推動國際勞工組織第188號漁業工作公約國內法化政策,修正船舶設備規則,增訂漁船居住設備規範,改善漁船員船上生活品質與工作環境,109年11月16日以後建造船長24公尺以上漁船及船長未滿24公尺從事遠洋作業漁船均應符合新規範。

航港局副局長陳賓權表示,國際勞工組織為保障漁船員在漁船上工作條件及福利,於2007年制定漁業工作公約,目前國際上已有18個國家簽署,本次修正之船舶設備規則,是依據公約之漁船住艙規範而增訂,內容包括住艙空間、噪音與振動、通風、供暖與空調、照明、衛浴等設備標準。

陳賓權表示,近年來國際上針對漁船員海上工作條件越發重視,根據國際海事組織指出海上事故發生約80%屬人為因素造成,其中船員疲勞亦是發生海上事件之主因。本次增訂可改善漁船住艙空間較小、環境不佳及生活設備較不足等,而影響漁船員海上生活品質的問題;藉由本次修法,提升漁船員船上生活品質與工作環境外,更可大幅提升漁船海上作業及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