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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假7天想結婚 內政部:應於前3個辦公日「指定」

【記者袁世鋼/台北報導】據內政部統計,去(109)年農曆新年連假期間,共有388對新人結婚。而對於今年也想要雙喜臨門的民眾,內政部4日表示,今年農曆新年連假第一天為2月10日,民眾可於前3個辦公日(5日、8日及9日)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指定」結婚登記日期。

內政部表示,結婚登記除由當事人於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外,也可於結婚登記日前3日內,親自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指定」結婚登記日,且指定的日期並不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的辦公日,也就是可以指定在假日登記結婚;戶政事務所會再依指定的日期完成結婚登記。

不過,由於農曆新年連續假長達7日,內政部表示,若想在連假期間辦理結婚登記的新人,應於連假第一天(10日)的前3個辦公日(5日、8日及9日)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指定」結婚登記日,不限於「結婚登記日前3日內」的規定。

至於無法提前3日辦理的新人,內政部提醒,若民眾想要於連假期間親自到戶所登記結婚,將由各地方政府衡酌決定是否開放預約受理現場登記。

此外,據內政部統計,去(109)年農曆新年7天連假期間,共有388對新人結婚,其中以除夕前一日的128對為最多;其次,在大年初一有80對;除夕當天則有76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