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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巨頭審查言論 佛州立新法重罰

佛羅里達州將立法重罰科技巨頭在選舉期間侵犯佛羅里達居民的隱私,及干擾公民接觸候選人的行為。圖為科技巨頭示意圖。(DENIS CHARLET/AFP via Getty Images)
佛羅里達州將立法重罰科技巨頭在選舉期間侵犯佛羅里達居民的隱私,及干擾公民接觸候選人的行為。圖為科技巨頭示意圖。(DENIS CHARLET/AFP via Getty Images)

【記者Masooma Haq/報導、陳霆/編譯】佛羅里達州州長迪尚特(Ron DeSantis)宣布,如果臉書、推特和谷歌等科技巨頭,在選舉期間侵犯佛羅里達居民的隱私並干擾公民接觸候選人,他們將面臨處罰。

共和黨籍的迪尚特週二(2月2日)在佛羅里達州議會大廈舉行的記者會上,批評了科技公司操縱新聞和審查某些人士的行為,同時說明新法規的嚴厲懲罰措施。

迪尚特說:「政府應保障佛羅里達民眾的數據和個人資訊隱私,讓他們自由使用和參與網路平臺,自由參與選舉,不受大科技公司干擾。」

他說,多年來這些平臺已從讓美國人自由發言的中立平臺,轉變為偏好特定敘事的執法者,「這些平臺在選舉中的作用越來越大,而且也對那些不認同大科技集團的美國人,產生了負面影響」。

迪尚特暗指科技巨頭「調控」不利於總統拜登的新聞,包括禁止前總統川普在內的知名保守派人士使用推特和臉書,停止對社群媒體平臺Parler提供伺服器託管服務。

迪尚特說:「當280萬美國人選擇下載應用程式Parler,並與朋友、家人和同事分享資訊時,結果呢?被亞馬遜、谷歌和蘋果取消了。」

迪尚特呼籲,應就影響美國人的問題進行公開、有力的辯論,而非大型科技公司目前進行的澈底審查。迪尚特說,當公司在沒有警告或一致性的情況下,根據自己的需要改變規則時,就是對公民的歧視。

根據佛州的新法案,科技公司如果在選舉期間限制候選人使用該平臺,將面臨每天10萬美元的罰款,直到候選人恢復進入平臺。如果科技公司為某位候選人宣傳,反對另一位候選人,免費宣傳將被佛州選舉委員會記錄為政治競選捐款。

該法案還將授權佛州檢察總長,如果大科技公司違反了法案中的新政策,檢察總長得根據佛州的《不公平和欺騙性貿易行為法》(Unfair and Deceptive Trade Practices Act)對該公司採取行動。

此外,科技公司必須在關閉帳戶之前,提前通知用戶哪些規則修正過,並一視同仁地使用該規則。

佛州眾議院議長斯普羅爾斯(Chris Sprowls)說:「透過我們的提案,將把我所說的5個黑暗家族帶到陽光之下,亦即:臉書、推特、谷歌、亞馬遜和蘋果。」

推特、臉書和谷歌沒有立即回應評論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