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綜合

臺商涉收中資賄選 提抗告解除限境二審駁回確定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臺商沈斌涉收中資以餐會等拉抬時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選情被起訴,他不服被限制出境,提抗告主張解除限境,欲赴中國照顧母親及遷移父親墳墓,二審日前駁回抗告,全案確定。

長沙臺商協會會長林懷、中華婦聯會理事長何建華及中國湖南省衡陽辦事處主任沈斌等人涉獲得中國湖南省臺辦等單位資金,以餐會等方式拉抬韓國瑜選情被北檢起訴,案件由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中。北院2月間裁定沈斌等人延長限制出境8個月。

沈斌提起抗告主張,他在中國地區並無經濟所得與不動產,他無法長期於中國地區生活,實際生活地仍在臺灣,中國地區尚有年邁母親,姐姐車禍嚴重受傷、妹妹生病,均無法照顧母親,其父親墳墓因修路被破壞必須遷移,他欲前往中國處理,請求撤銷原裁定並解除限制出境。

抗告案由二審的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認為,沈斌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為本刑3年以上重罪,依他近年出入境紀錄,一年才入境臺灣一次,且有親人在中國地區。

二審表示,沈斌在北院時也供稱,近6年幾乎都在中國,一年回臺灣約10天左右,可見他的經濟與社會網絡關係重心均在中國地區,且因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的基本人性,有逃避刑責而滯留海外的高度可能性。

二審指出,沈斌所提母親、姐妹及遷移父親墳墓等均屬個人家庭因素,難認原裁定不當,另依卷內事證,沈斌所聯繫及協助返臺投票的人數非少。

原審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的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沈斌人身自由的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程度,原審對沈斌延長限制出境,並無違誤,因此,駁回抗告。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