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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大客車未繫安全帶 擬修法罰6千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蘇花公路日前發生遊覽車事故,釀6死、39人輕重傷,繫安全帶問題再度被外界討論,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9日討論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多名立委提案增訂行駛高快速公路的大客車或大貨車4歲以上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將可罰3千到6千元,若行駛於一般道路,駕駛未繫安全帶則研擬從1,500元加重至2千元。

立委楊瓊瓔等人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因蘇花公路遊覽車撞山意外後,考量現行規定僅有與客運駕駛並列的前排後座位、前後車門及安全門後第一排座位、最後一排座位須強制繫上安全帶,建議增訂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山區道路大客車及大貨車的4歲以上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的罰則。

立委邱臣遠表示,108年所發生之重大車禍事故,其駕駛及乘客未繫有安全帶之死亡率是繫妥安全帶者的21.41倍,顯示修法有其必要性,並建議增訂客車經營業者應提供兒童座椅租用服務。提案立委也認為公共運輸車輛要求乘客繫上安全帶,駕駛人並無法一一查看,因此現實執行上仍有不足之處。

對此,交通部表示,已研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增訂4歲以上乘客搭乘大型車未繫安全帶處罰規定,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違反前項規定者,或大客車及大貨車4歲以上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3千元至6千元,不過營業大客車、計程車或租賃車輛代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將處罰該乘客。

交通部表示,考量駕駛人若自己都沒有繫好安全帶,要如何保護乘客安全,因此針對營業大客車駕駛人行駛一般道路未繫安全帶採加重罰,罰鍰額度研擬從1,500元加重至2千元。至於兒童座椅租借服務的部分,交通部表示,考量業者的配套問題,這部分還需要再研議。

遊覽車召回檢驗結果 逾10輛與送檢形式不符

蘇花公路發生遊覽車撞山事件後,交通部因此召回1,189輛同款遊覽車進行檢視,但檢驗結果卻發現有逾10輛車輛樣式與當初送驗型式不同,卻仍然被放回市場。立委洪孟楷質疑此舉為交通部為這些車輛背書,交通部表示,交通部今透露,確實有部分車輛和當初送驗的型式不符,車安中心還在比對中,2週後交出報告。

針對日前召回的1,189輛同款遊覽車,洪孟楷要求了解目前檢視情況為何,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表示,目前召回的1,189輛,大部分車輛和當初審驗的型式是一致的,但確實有部分車輛不符,車安中心還在比對中,不過基本上,當初檢驗的時候,對於安全都有做最必要的檢查,經過檢查,座椅都安全。

洪孟楷表示,交通部明明發現逾10輛車有形式疑慮,卻又放行這1,189輛車回歸營運,等於是交通部為業者背書,那麼未來若又發生危險,責任恐怕屬於交通部。

對此,交通部表示,經檢驗後這1,189輛車都沒有重大安全疑慮,目前都已經放行營運,車安中心目前正在比對車輛座椅安裝方式,若有車輛製造業者沒有依合格證製造車輛,將會召回車輛並要求業者說明,經過改正複檢合格後,才可以重新上路。交通部也表示,將於2週後提出報告,說明這些車輛與合格證不同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