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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人砸警所1人法辦 前所長認滅證緩起訴

圖為臺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玉萍進行結案說明。(中央社)
圖為臺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玉萍進行結案說明。(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臺北地檢署偵辦黑衣人大鬧警所案,上月底將10名幫派分子、3名警員列為被告並陸續傳喚約談後,全案5月11日偵查終結,依毀損公物罪起訴四海幫成員徐權,其餘9人不起訴。至於刪除監視器畫面涉滅證罪的前中崙所長許書桓、巡佐傅榮光,則因認罪而獲緩起訴處分。

臺北地檢署11日召開「黑衣人大鬧中崙派出所案」偵結說明記者會。起訴書提到,帶有酒意的松山分局教官楊忠蒞,4月16日凌晨以髒話辱罵在中崙所對街高聲喧譁的徐權等人,要求「給我小聲一點」,徐權等人誤以為是附近工地工人挑釁,因此欲上前理論;楊員見狀立即跑進中崙派出所躲避,徐權等人闖入所內並隨手推倒值班檯前的紅龍柱。

經3名值班員警攔阻後,未料徐權仍因未能找到楊員而氣憤難耐,遂舉起值班檯前的鐵椅,砸毀值班檯上的公務用電腦螢幕。在一樓就寢的中崙副所長顏敏森,聞聲後也從寢室趕赴現場制止;徐權遭同行友人架離途中,仍持續咆哮並踢落值班檯上的告示牌。

許書桓、傅榮光於案發當天早上得知此事後,卻將犯罪物證監視器畫面格式化,檢方調閱警所內其他角度的監視器,掌握兩人一起操控監視器設備的畫面,認定涉嫌湮滅證據。檢方考量,兩人均已認罪、無再犯之虞,且自服警職以來表現優異,因此予以緩起訴處分,另須支付公庫15萬元。

至於顏敏森涉嫌疏縱人犯部分,檢方認為,他曾對鬧事者施用「逮捕術」,因考量當時警力不足,先行驅離後再聯繫警網回防派出所;且由於當時尚未全盤掌握事發緣由,無法立即判定徐權等人是否涉及刑事犯罪,難認其處置有何刑事不法,因此不起訴。

此外,當時遭外界質疑涉嫌關說、施壓的臺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前松山分局長林志誠,經提供手機給檢方勘查後,也並未查獲任何請託、關說或施壓的情事。檢方認定,上月21日晚上經媒體披露後,兩人才得知發生此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