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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抗疫 企業應落實7事項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本土疫情爆增,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也在15日將臺北市及新北市提升疫情警戒標準第三級,全國則為第二級。為降低疫情對企業營運的衝擊,指揮中心也要求各企業落實「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營運指引」內容。

有關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部分的7大項:一、執行員工健康監測計畫及異常追蹤處理機制;二、落實生病在家休息;三、彈性調整人力,啟動異地辦公或在家上班機制;四、進行空間調整,讓人員保持適當間距,將員工間及與客戶或其他合作夥伴間進行空間區隔。若無法維持社交距離,須配戴口罩。

五、員工餐廳須保持桌與桌距離1.5公尺以上或設有隔屏,餐桌設有隔板。若無法落實,以外帶為之;六、取消或延後與工作相關的集會或活動,或改其他替代方案(如視訊),並請員工勿參加集會活動;七、部分幼兒托育和學校可能會暫停上課,提供彈性請假照顧兒童。

指揮中心表示,由於企業種類及營運模式差異性大,請依計畫成立應變小組,依照中央指揮中心的建議,針對疫情進行滾動式管理。指揮中心請各部會轉知轄下單位,及相關產業公會,透過各管道落實持續營運計畫,讓企業受疫情影響的衝擊降至最低,待疫情結束後也能盡速恢復核心或優先項目的營運能力。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也呼籲,疫情下政府各部門共同抗疫;企業管理部分,當中非常重要的是,員工出現身體不舒服都可以請假,公司不要為難員工請假,否則反而造成公司威脅。每位國民也有其個人責任,呼籲全體國民力行防疫新生活,讓傳播率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