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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巨頭跨足電子支付 全聯、全家申請獲准

【記者賴意晴/臺北報導】金管會週四(6月24日)表示,許可2家專營電子支付機構申設案,一是全聯福利中心100%出資的「全支付」,二是由全家便利商店、玉山銀行及拍付國際(PChome集團)等3家籌資的「全盈支付」。依照規定,業者應於6個月內取得營業執照,並於6個月內開業。

所謂「電子支付」的經營業務項目,包括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收受儲值款項及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3大項;若是「第三方支付」,只有代收代付,不能儲值也不能轉帳。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若這2家業者要辦理新《電支條例》開放的小額匯兌等業務,仍須向金管會申請許可或備查。

黃光熙指出,截至目前為止,我國計有5家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及23家兼營電子支付機構(含18家銀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及4家電子票證發行機構)。

全支付是由全聯100%出資持有;至於全盈支付,則是由全家便利商店(約67%)、玉山銀行(約18%)、拍付國際(約15%)等業者合資,為銀行與非金融業合資首例。

因應新《電支條例》7月上路,金管會並提出4項要求,包括未來2家公司開辦業務時,應依新《電支條例》等相關法令辦理;公司負責人應符合新《電支條例》有關負責人資格條件及兼職限制規定;公司與集團內關係企業、非金融特許事業進行異業合作時,應加強橫向聯繫;公司應訂定可維持穩健營運的行銷政策與定價策略模式等。

根據規定,業者獲得許可申設後,必須要在6個內取得執照,並於6個月內開業;若一切順利,最快可望在今年底前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