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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同意全球最低稅負制於2023年實施

【記者侯駿霖/臺北報導】日前G20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行動方案包容性架構指導委員會表示,現已有130個國家對於全球稅制改革得關鍵項目達成共識。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Deloitte)國際租稅主持會計師廖哲莉在5日表示,他們預計在今年10月將發布詳細的執行計畫,包括全球最低稅負制,並同意於2023年正式生效實施。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徐有德提醒,儘管全球疫情重挫各國,造成經濟活動減緩甚至停擺,但全球租稅改革勢在必行,未來全球最低稅負制推動後,企業透過跨境支付,將所得高稅率地區轉移至低稅率地區的節稅方式,效果將大打折扣。

徐有德呼籲,台商應考量及重新安排對現有低稅率地區的使用方式與交易模式,且時刻掌握此項國際趨勢,密切關注全球及臺灣的修法動態,以及早能調整因應潛在影響。

徐有德表示,本次聲明雖確認全球反稅基侵蝕計畫(GloBE)適用門檻將與國別報告(CbCR)一致,但同時也提供各國適用全球最低稅負時,可以採較低門檻的彈性,代表除了OECD制定的7.5億歐元共同門檻,臺商跨國企業仍須留意,未來臺灣財政部對於GloBE如何在台灣法令的框架下落實,以及適用門檻的金額等。

廖哲莉指出,全球最低稅負制與臺灣的最低稅負制不同,主要是防止跨國企業利用國家間稅率不同,將利潤分配到稅率比較低的國家,賦予繳納國際間認可的最低稅負。

各國目前即使施行移轉訂價或受控外國公司(CFC)規定,例如海外聯屬企業與母公司無關係人交易,亦無CFC所得(股利或利息)或非屬CFC,還可能運用國際間的稅差,來達到把利潤移至較低稅負區域或國家的目的,故此一稅制可謂各國政府反避稅的終極武器。

廖哲莉分析,因G20宣布在2023年實行二大支柱,但由於時間緊迫,如何快速掌握海外課稅資料,以及現行法令與即將施行的CFC並行,其相關的時效性、技術性,都是稅捐機關未來的二大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