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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男比倒讚遭押牆致傷 五星旗擁護者遭判拘役50天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美籍男子羅泰於2019年3月間行經臺北市101大樓時,見到一群手持中共五星旗的人,疑似在嘲笑同在現場弘揚法輪功、講訴中共迫害法輪功真相的學員,因此對著五星旗比出倒讚手勢,卻遭其中一人葛台友強押至牆壁,造成手臂擦傷;臺北地院審理後判處葛男拘役50天。

檢方調查指出,羅泰當時行經101大樓前廣場,看到葛台友與他的同伴拿著五星旗,並嘲笑一些法輪功的人,他自承是對著五星旗比出拇指向下的動作,並非針對葛台友等人。葛台友認為受到挑釁而上前理論,看到羅泰離開時便抓住他的雙肩後背包,將他強押至捷運站的牆壁上,並要求他道歉;過程中造成羅泰手部擦傷。

葛嫌雖坦承與羅泰發生爭執、抓住他的後背包,但否認有何傷害、強制犯行。葛嫌辯稱,他是想請羅泰說明,為何對他做出拇指向下的動作,並要求對方道歉;葛嫌也批評,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根據羅泰主訴所做的驗傷報告,連抓傷、擦傷都分不清楚,而且是事後所做,不足採信。

但法官認為,葛嫌教育程度有大學畢業,並已退休,並能救診斷證明提出應有拉傷、擦傷及抓傷等區別的看法,顯見他的智識正常、社會生活經驗豐富,理應知悉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對方受傷,卻仍執意為之;且他並不能因為對方基於不滿五星旗、訕笑法輪功而比出倒讚手勢就能限制其離開的權利,為了阻止對方離開所造成的傷害,具有不確定之傷害故意。

法官審酌,葛嫌此前已有妨害自由、妨害名譽等前科,素行難稱良好,僅因羅泰對五星旗幟表達不滿就發生爭執,為了阻止對方離開竟強拉後背包、強押至牆壁上,顯見自我情緒管理能力及尊重他人身體法益的法治觀念有待加強;且犯後否認犯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態度不佳,因此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