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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籲修法育嬰假延至8歲

【記者吳旻洲、林紫馨/臺北報導】選在父親節前夕,立委林淑芬、洪申翰、范雲與托育政策催生聯盟5日召開線上論壇,除了鼓勵爸爸也參與育兒工作,並呼籲政府應該讓育嬰假申請時間延至孩子8歲、以小時為請假單位,而且第一個月應給全額投保薪資補貼。

為建構友善生養環境,行政院7月1日起通過修法,將育嬰假由原先的六成薪提高至八成薪,請假單位從6個月為原則,放寬至不低於30日,且雙親可共同請育嬰假。

對此,托育盟表示,肯定國家願為幼兒育養挹注更多資源,但認為這一波修法仍有不足,應發揮支持家長實質兼顧工作與家庭的作用,建議改成家長在孩子8歲以前,共享以小時請領總共為期1年有薪育嬰假,更以全薪支持爸爸在新生兒第一個月請領,和請產假的媽媽共同照顧新生兒。

林淑芬表示,根據2020年審計部決算報告,申請育嬰留職停薪遭雇主刁難離職比例上升,臺灣企業結構以中小企業為主,因人力難以調度所以雇主不准假。

她再以2019年為例,臺灣女性勞動參與率在25歲至29歲約為92%,但之後便逐歲顯著下降,這現象與生育相互連結,但育兒不該成為職業阻礙,希望女性不須在工作與育兒間擇一,要有更多元、有彈性的育嬰假,共創勞資雙贏。

與會的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專門委員吳品霏表示,若要將育嬰假首月給付率提升至全薪,涉及行政院整體少子女化政策資源分配,並要考慮政府財政可負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