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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洋代言爭議 陳沖:政府當股東要有規矩

前行政院長、現任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沖(右)。(記者陳柏州/攝影)
前行政院長、現任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沖(右)。(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張原彰/臺北報導】

東京奧運金牌男雙「麟洋配」因具有土地銀行公職身分而代言受阻,前行政院長、現任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17日發文認為,突顯國內的《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至今沒有當真,籲「政府當股東,也要有規矩。」

陳冲列舉8月中旬同一天的三則新聞為例,首先是台積電將分赴美、日投資,總統稱「政府仍是台積電的重要股東」;新聞二,財政部將邀公股銀行,討論如何提高數位振興券的占比;新聞三,奧運金牌得主麟洋配,獲得廠商邀約廣告代言,但因公營銀行行員身分,所生法律問題,財政部研擬用收益分潤方式解套,但最終還要銓敘部同意。

他說,台積電是臺灣市值最大的公司,政府透過開發基金、公股事業、退撫基金等持有台積電7%股份,對於公司策略,得透過董事在董事會討論,因為還有其他股東乃至利害關係人。

只是對於財政部動輒召集公股銀行,就行動支付、專案放款交付任務等行為,陳冲認為,「不知置公股董事及董事會於何地?對《公司法》、《證交法》、其他股東如何交代?」

他說,如果股權主管機關,行事皆依國際上公營事業治理原則,就不會對金牌選手麟洋配的廣告代言,有些光怪陸離的發言,也不會強要公營事業,適用公務員法規。

陳冲說,其實,銀行公營並非自由經濟的常態,麟洋配所屬的土地銀行,早於2002年時即應民營化,同一梯次的合作金庫,不但在兩年半內完成公司化、上市、民營化、購併、及資本市場募資,而且資本適足率也達到國際標準,也一樣培養出戴姿穎、林盷儒等卓越桌球、羽球好手。

他說,可惜合庫在民營化後,經營上沒有真正民營化,人事、策略、董事依舊由政府主導,其他公股銀行、中華電信也同,也就是無法突顯企業化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