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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堵理專弊案叢生 「理專十誡」2.0明年元旦上路

【記者侯駿霖/臺北報導】金管會24日公布「理專十誡」2.0版本,強化防堵銀行理專人員挪用客戶資金的情事發生,同時也針對銀行內部調查機制進一步增強,將在明年元旦正式上路。

金管會銀行局主秘侯立洋表示,金管會推動的「銀行防範理財專員挪用客戶款項相關內控作業原則」,俗稱「理專十誡」,已於2019年6月實施,但近期仍有銀行理專挪用弊案頻傳,故24日推出2.0版本。

侯立洋指出,2.0版本將加強防範理專自製對帳單給客戶、與客戶有私下資金往來等行為,共彙整可疑理專的4大類、21種態樣,強化銀行預警功能、以減少舞弊的可能性。

侯立洋說明,本次修正重點有四大項,首先是強化對帳單相關作業程序,包括銀行應提供對帳單總覽和交易明細、對帳單應由銀行內部程序產出才可提供給客戶、銀行可不定期執行桌面清空檢核、對帳單增加「銀行嚴禁理專自製對帳單」等資訊和警語等。

其次,強化對理專關聯戶的監控機制,除了原本名列的資金往來類、關聯帳戶類、代客操作類及其他行為類以外,也要求銀行須依本身的業務特性與風險,選擇或自行發展契合銀行本身狀況的態樣。

第三個重點為進一步強化可疑態樣預警功能,要求銀行應指定獨立於理專業績以外的總行單位或人員,針對出現可疑態樣的理專進行調查,並訂定相關調查程序;最後則是強化銀行「第二道防線」的責任,明定由法遵、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或風控等單位,根據調查程序的規劃、管理及執行負督導責任。

此外,新修訂的內控作業原則中,也增加銀行需不定期執行桌面清空(Clean Desk)的檢核,包括對理專使用的電腦執行關鍵字檢核,以偵測理專是否有進行類似自製對帳單的情形。

侯立洋表示,過去就曾發生不肖理專製作虛假對帳單,藉此來矇騙客戶,而客戶因為信任理專,並未向總行尋求佐證,故規範不管是紙本或電子對帳單,均須由總行產製並寄送給客戶。他指出,這樣客戶就可以透過總行提供的對帳單,與理專的說法進行交叉比對,才能及早察覺異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