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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評之七】4 評中國共產黨的殺人歷史

⊙九評編輯部
一、殺人如麻

毛澤東在建政之前即撰文指出「我們對於反動派和反動階級的反動行為,絕不施仁政。」換句話說,早在中共進北京之前就已經下定了實行「暴政」的決心,並美其名曰「人民民主專政」。以下僅列舉一些運動為例。

(一)鎮反與土改

中共在1950 年3 月發出了《嚴厲鎮壓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史稱「鎮反」運動。

與歷代皇帝登基後大赦天下不同的是,中共甫一上台就舉起屠刀。毛在一分文件中說,「很多地方畏首畏尾,不敢大張旗鼓地殺反革命」。1951年2月,中共中央又指示說除掉浙江和皖南外,「其他殺得少的地區,特別是大、中城市,應當繼續放手抓一批,殺一批,不可停得太早。」毛甚至批示說「在農村,殺反革命,一般應超過人口比例千分之一……在城市一般應少於千分之一。」以當時中國6 億人口計算,毛一道「聖旨」就有至少60 萬人頭落地。至於這「千分之一」的比例是怎麼計算出來的無人能知,大概毛拍拍腦袋,認為有這60萬人命墊底,人民的恐懼也就初具規模了,於是就下達了這個指標。

至於說被殺的人是不是罪當至死,則完全不是中共要考慮的問題。1951 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分子條例〉中規定,連「傳播謠言」都能「斬立決」。(待續,每週六連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