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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教師待遇差聘期未給足 教團籲縣市合理給薪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近年中小學因少子化、自主控留員額等因素,導致代理教師在教學現場占相當比率,但代理教師的待遇卻長期未改善。對此,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4日表示,代理教師長期承受不合理待遇,呼籲各縣市給予合理聘期、休假權益,同時也呼籲各主管機關依法編足專任教師的人事預算。

全教總指出,部分縣市至今仍未給代理教師完整每年12個月的薪資,使教師的薪水在寒暑假出現缺口,也影響職業保險保障及退休提撥。另外,目前除國立學校、臺北市、金門縣,願意將代理教師比照專任教師,採計職前服務年資提敘薪級外,其餘縣市都不採計,導致有些代理教師長期是以170、180、190薪點敘薪;多數縣市也未提供聘期內學歷改敘的調整機制。

全教總也提到,代理教師的給假,大都比照約聘僱人員規定,卻排除適用慰勞假。縣市政府對於代理教師的待遇,常以成本、財政困難推諉,本該聘足的專任教師,因故改聘代理教師,卻處處給予「減法式」的對待。

全教總呼籲,教育部不該放任各縣市政府給予差別待遇,造成一國多制,也呼籲立法委員和監察委員,嚴格監督和糾正行政機關對代理教師的不合理對待。

對此議題,教育部曾回應,已和各縣市政府有共識,再聘、兼任行政職務及專案增置的代理教師,應給予「完整聘期」。對於薪級敘薪延續的議題,也已請各縣市政府依財務狀況研議改善措施。

教育部也提到,今年有盤點代理教師比率,並請各縣市籌辦教師聯合甄選,原預估正式教師缺額達1,800名以上。但受到COVID-19(中共病毒)疫情影響,地方政府多停辦甄選,會請各縣市明年積極辦理,並合理控留專任員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