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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壩異常洩洪釀禍 台電員工過失致死遭判刑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南投縣仁愛鄉台電武界壩第六號水閘門去年9月13日清晨異常開啟,無預警洩洪31分鐘,導致在下游河床野營的6人中有4人溺斃。雖然是因設備零件損壞所致,但台電蘇姓值班人員卻疏於注意,因此遭南投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8月,並宣告緩刑5年。

台中市盧姓、賴姓民眾2家共6口,去年9月12日至南投武界部落「一線天」附近的栗栖溪床野營,即武界壩下方約5.5公里處。未料,武界壩第六號水閘門13日清晨4時12分18秒突然異常開啟,但蘇員卻無警覺;直到4時26分水位低至8.31公尺而使警報器大響,他也仍未發現。經楊姓民眾在4時27分許打電話至控制室,蘇員才手動關閉閘門。

然而,截至4時43分36秒許閘門完全關閉,武界壩已無預警洩洪達19萬3,440立方公尺,使盧男父女、賴男的妻兒共4人遭大水沖走後罹難。雖然經第三方專業人員鑑定發現,閘門是因為開啟指令信號線絕緣劣化才會異常開啟,但檢方認為,值班室內有取水口水位顯示器等多項設施可供值班人員觀測水壩水位。

此外,蘇員明知每次手動操作完畢須將操作時間、閘門開度、水位、流量及相關記事等如實登載在值班日誌上,但他仍隱匿低水位觸發警報的事實,虛偽填載水位為8.94公尺,損害台電大觀發電廠管理武界壩的正確性。

南投地院審理認為,蘇員應注意而未注意才導致未能及時關閘門,並對下游發出警示訊息,有明顯過失,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他1年8月有期徒刑;但考量他坦承犯行、已知警惕,且與被害人家屬和解賠償,對方也同意不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宣告緩刑5年,以啟自新。至於填載不實資料部分,另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