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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金融圈高官 今年被查人數增

【記者李思齊/綜合報導】12月3日,中共中紀委宣布兩名中央一級金融單位的高官被查;同日,證監系統一名高官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雙開)。總計2021年截止至12月8日,中國金融領域至少有31名中共中央一級金融單位官員被查,遠超2020年全年的「近20名」。

12月3日被通報的三名金融官員分別是: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韓沂,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人保財團)黨委委員、副總裁沈東,以及中國證監會前發審委委員、上海證券交易所前科創板上市審核中心副主任操艦。

《北京青年報》於12月4日披露,韓沂的妻弟、恆豐銀行寧波分行行長莫驁在12月1日被帶走調查。2013年8月,浙江銀監局核准了莫驁出任恆豐銀行杭州分行行長助理的資格,而時任銀監局局長正是韓沂。

中共中紀委網站在公布操艦被「雙開」的同時,宣布收繳其違法所得。浙江省台州市監委已將操艦和所涉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以便審查起訴。中紀委對操艦的表述是「善於偽裝」、「與監管服務對象結成小圈子」,並且在中共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連續三年強調金融反腐。今年截至12月8日,共有12名分行的行長或副行長(含已退休)、3名分行的黨書記(含已退休),以及7名銀保監會的官員被查處,合計22名;銀行系統非行長或副行長職務,以及其他金融機構被查的至少還有9名。總人數至少為31名,比中共公布的去年中央一級金融單位被查處的官員人數「近20名」多了超過50%。這31名官員中不包括9月9日被查的中共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何興祥。

11月2日,駐中國人民銀行(中共央行)紀檢監察組組長徐加愛曾披露,在過去不到四年的時間內,駐人民銀行的紀檢監察組查辦了腐敗案件36起,移交司法機關起訴22人,其中包括8名司局級官員。他表示,金融腐敗和金融風險「相伴相生」,甚至「互為因果」,目前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