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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併台灣之星 NCC審查5面向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台灣大哥大日前宣布將併購台灣之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相關併購案將按照《電信管理法》第26條來審查申請案,會就資源合理分配、消費者權益維護、市場競爭、產業發展、國家安全等5面向來做審查。

台灣大哥大去(2021)年12月30日通過合併台灣之星案,用發行新股方式跟台灣之星合併,台灣大哥大為存續公司,台灣之星為消滅公司,合併案目前在等NCC、公平會等主管機關核准。據了解,NCC預計在過年後會收到申請案。

至於媒體詢問,台灣之星之前都推較低的資費,外界傳出在此併購案後,是否代表低資費的時代已經過去,並影響消費者權益?對此,翁柏宗回應,NCC不會介入業者資費,但會維護消費者權益,包括一,業者要維護既有消費者先前跟台灣之星締約的權益,第二,業者也要推出多元的服務方案,來滿足不同的消費族群。

NCC官員指出,屆時審查會了解電信業者過去的承諾內容、合併後涵蓋率、整體消保權益如何維護等,還要看業者實際送件內容為何才會比較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