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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種比特犬3月起禁養、輸入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比特犬攻擊事件頻傳,農委會公告自今年3月1日起,美國比特鬥牛犬、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列入禁止飼養及進口名單,違規飼養者最高可罰新臺幣25萬元,若為修法前已經在飼養者,則要在明年2月底前主動向地方政府報備列管。

農委會去年10月中旬公告修正《動物保護法》規定,將「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內容,今年3月1日起,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為比特犬,包括:美國比特鬥牛犬(American Pit Bull Terrier or American Pit Bull)及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American Staffordshire Terrier)。

若為2022年3月1日前已輸入或飼養上述兩項犬隻者,應於2023年2月28日前,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登記備查,始得繼續飼養,但仍不得繁殖;若登記備查後,飼主、飼養地點變更或犬隻死亡時,也必須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登記備查。

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江文全表示,若沒有進行寵物登記備查(寵登)或違法繁殖,將會依《動保法》第26條規定,裁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根據農委會日前公布的6種危險犬名單,分別為比特犬、 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獒犬。

另外,農委會已公告「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包括比特犬在內的6種危險犬及有無正當理由攻擊紀錄的犬隻,在進出公共場所的時候,一定要由成年飼主使用長度不超過150公分的繩或鍊牽引,並讓犬隻配戴不妨礙散熱的透氣口罩,違反規定的飼主,最高可處新臺幣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