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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打炒房 拉高第3戶以上房貸風險權數

【記者侯駿霖/臺北報導】金管會繼去年開始打炒房後,17日再度出招,金管會宣布,即日起拉高全體銀行5大類不動產授信的風險權數,值得關注的是,個人購置第3戶以上房貸將從30%提高至100%。國銀計算今年首季風險權數就必須適用新規定,等於掐緊炒房金流,未來銀行承作新的不動產貸款將更加謹慎。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說明,調高風險權數的5大類貸款分別為:一,公司法人一般型房貸從20%調高到50%、購置收益型房貸從30%調高到100%;二,個人購置第3戶以上房貸也是從30%調高到100%。

三,住宅區購地貸款從100%調高到150%,商業區則從150%調高到200%;四,建築業以新建餘屋作為擔保,意即餘屋貸款,屬ADC暴險從100%調高到150%,非屬ADC暴險從30%調高到100%;五,現行工業區閒置土地貸款為75%~150%,均調高到200%。

林志吉指出,銀行自去年6月起與國際接軌,允許銀行可提前自2020年底採用LTV法(貸放餘額對抵押不動產貸放價值之比率),本國銀行目前除了輸銀、純網銀以外,其餘銀行皆已適用。

林志吉說,此法不會溯及既往到現存的房貸戶,而是針對新承作的貸款才會適用新的風險權數,故原貸款戶不受影響。新貸款即日起適用後,若金融機構今年第1季財報不合規定,金管會將要求強化資本。

若以去年9月數字試算,新規定上路後,整體銀行資本適足率下滑約0.47~0.58個百分點,其中有4家銀行衝擊最大,資本適足率降幅達1.1~1.6個百分點,但即使資本適足率下滑,仍在法定標準以上,且新規定僅適用新貸款案、舊貸續借及轉貸案,實際影響數可能不會這麼大。

林志吉強調,倘若貸款屬於都市更新條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或其他配合政府相關政策的重建案件,則不用調高風險權數。

金檢3月底完成、6月底前報告結果

檢查局副局長張子敏表示,銀行房貸業務對於央行信用管制的風險管理還不是很好,今年1月18日邀集39家銀行總經理、總稽核,參與銀行不動產授信業務主要缺失的視訊會議。

張子敏說,缺失項目包括購屋貸款7項缺失,土建融有三大缺失、細項有12條,餘屋貸款3項缺失,工業及抵押貸款2項缺失。他說,至於投資客向銀行融資炒房也是主要關注的議題,發現炒房團合計有8項缺失。

張子敏指出,目前已彙整相關缺失,將請銀行公會研議如何防範投資客炒房,包括申貸機制等;第二次專案檢查名單,將針對10家銀行、3家票券公司、7家信用合作社,其中有2家與第一次的名單重複,主要是房貸金額和成長率較高,預計3月底將檢查完成,專案結果6月底前會提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