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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評之七】評中國共產黨的殺人歷史(8)

⊙九評編輯部
前言

一、殺人如麻

二、殺人手段極其殘忍

三、黨內殘酷鬥爭

四、輸出革命,海外殺人

五、家庭的毀滅

六、殺人模式及後果

結語

(二)「紅八月」紅色恐怖和廣西吃人事件

中共在打下江山後,絲毫無意收斂暴行,文革時這樣的暴行被進一步發展放大。

1966年8月18日,毛澤東在天安門城樓接見了「紅衛兵」代表。宋任窮的女兒宋彬彬給毛也戴上了「紅衛兵」袖章。毛在得知宋的名字是「文質彬彬」的彬後,就說了一句「要武嘛」,宋因此改名為「宋要武」。

風風火火的「武鬥」隨即在全國展開,這些中共用無神論教育出來的年輕一代沒有任何顧忌與懼怕,在共產黨的直接領導下,以毛澤東的指示為準則,以其瘋狂、愚昧和無法無天開始了全國範圍的打人、抄家活動。很多地方對「黑五類」(地、富、反、壞、右)採取「連根拔」的滅絕政策,大興縣尤為典型,從8月27日至9月1日,縣內13個公社,48個大隊,先後殺害了325人,最大的80歲,最小的才38天,有22戶人家被殺絕。

「把人活活打死是司空見慣的事,在沙灘街上,一群男『紅衛兵』用鐵鏈、皮帶把一個老太太打得動彈不得,一個女『紅衛兵』又在她的肚子上蹦來蹦去,直到把老太太活活踩死。……這次活動中,在崇文門附近『抄』一個『地主婆』的家(孤身一人的寡婦),強迫附近居民每戶拿來一暖瓶開水,從她脖領灌下去,直到肉已經熟了。幾天後,扔在屋裡的屍體上爬滿了蛆。……當時殺人的方法五花八門,有用棍棒打的、有用鍘刀鍘的、有用繩子勒的,對嬰幼兒更殘忍,踩住一條腿,劈另一條腿,硬是把人撕成兩半兒。」(遇羅文〈大興屠殺調查〉)

比大興屠殺更野蠻的是廣西吃人事件。鄭義將其分為三個階段:

1.開始階段:其特點是偷偷摸摸,恐怖陰森。某縣一案卷記錄了一個典型場面:深夜,殺人凶手們摸到殺人現場破腹取心肝。由於恐怖慌亂,加之尚無經驗,割回來一看竟是肺。只有戰戰兢兢再去。……煮好了,有人回家提來酒,有人找來佐料,就著灶口將熄的火光,幾個人悄悄地搶食,誰也不說一句話。……

2.高潮階段:大張旗鼓,轟轟烈烈。此時,活取心肝已積累了相當經驗,加之吃過人肉的老游擊隊員傳授,技術已臻於完善。譬如活人開膛,只須在軟肋下用刀拉一「人」字形口子,用腳往肚子上一踩,(如受害者是綁在樹上,則用膝蓋往肚子上一頂──)心與肚便豁然而出。為首者割心、肝、生殖器而去,餘下的任人分割。紅旗飄飄,口號聲聲,場面盛大而雄壯……(每週四、五、六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