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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致6死盧籲中央修法 綠批畫錯重點、卸責

臺中市中區興中街6日火災致6死6傷慘劇。(台中市政府提供)
臺中市中區興中街6日火災致6死6傷慘劇。(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黃玉燕/臺中報導】臺中市中區興中街6日火災致6死6傷慘劇,市長盧秀燕呼籲中央統一修法,供地方政府遵循。對此,議會民進黨團批盧秀燕竟用一句修法就想交代6條人命,是刻意劃錯重點。黨團強調,現行法令規範完整,足夠約束,問題是出在執法與局處間互踢皮球,盧市府不究責檢討,只呼籲中央修法,是故意混淆視聽、卸責。

總召江肇國強調,臺中市還有很多集合住宅存在類似公安風險,市府不先清查改善,遇到民眾檢舉,就將責任推給公寓大廈自治或私宅無法干涉,這是怠惰心態導致憾事主因。興中街大火不應當成單一個案,市府要通盤檢討執法,主動改善全市住宅環境風險。

王立任說明,火警雖是人為縱火,但關於樓梯間、走廊堆置雜物的相關法令,在建築法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已有明文規範罰則;此案消防局也三度通報主管機關,顯然是執法出問題,而不是中央需要統一修法,盧秀燕用一句修法就把6條人命交代過去,是刻意劃錯重點。

書記長邱素貞表示,憾事發生後,消防局說該建築物過去安全檢查都過關,災後也強調相關器材都正常運作,將現場囤積雜物推給都發局,而都發局竟說建物只有7層,無需申報公安,這顯然是局處間在互踢皮球、推卸責任。

黃守達指出,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住戶不得於開放空間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第59條也明訂利害關係人得列舉事實及提出證據,報主管機關處理。該棟住戶早在1月時提出檢舉,市府卻未積極介入,顯然癥結在執法而非修法。

幹事長周永鴻認為,唯有加強各局處橫向聯繫才能避免悲劇再發生,建議都會住宅區要優先聯合稽查。希望盧市府正視問題,不要出事就推給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