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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選罷法》政黨連坐開罰 國民黨累積逾1.2億居首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6日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中選會指出,截至今年2月17日,已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政黨連坐裁罰條款對5個政黨開罰。其中,國民黨共計被開罰154案,罰款金額合計高達1億2,621萬餘元,為受罰最多的政黨。

書面報告指出,中選會自2012年4月3日起執行政黨連坐裁罰,將候選人資料電子檔及所涉罪名,按季函請法務部將符合要件的確定判決案號函送中選會;中選會據以檢索下載確定判決書後,再行轉知所屬選舉委員會辦理後續連坐裁罰事宜,截至今年2月17日止,共計裁罰193件。

若依所犯罪名分類,中選會指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對投票權人行賄罪」共144件為最多、第97條「對具候選人資格者交付賄賂」有2件、第98條「妨害他人競選」有1件,另涉《刑法》第146條第2項「虛偽遷徙戶籍以妨害投票結果正確罪」則有46件,合計193件。

而在政黨連坐方面,據中選會統計,國民黨共被開罰154件、裁罰金額累積高達1億2,621萬5千元,為所有受罰5政黨中之最。其次,民進黨則被開罰34件、裁罰金額2,970萬元;親民黨3件、裁罰金額410萬元;大道慈悲濟世黨1件、裁罰金額50萬元;無黨團結聯盟1件、115萬元。5個政黨合計遭裁罰1億6,166萬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