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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中資偽裝入台修「港澳條例」?邱太三:茲事體大需再研議

【記者李怡欣/臺北報導】民進黨立委羅美玲23日透露,總統蔡英文一年多前下令調查局進行「防治中共惡意人才挖角專案」抓出33案,其中11家是用「港資」等「僑外資」形式來台,詢問陸委會是否考慮修「港澳條例」以杜絕中國大陸企業藉港資身分來台挖角高科技人才?對此,陸委會主委邱太三表示,會與投審會商討嚴審,但修「港澳條例」茲事體大,需再研議。至於「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修法恐讓陸資以假外資形式來台投資公共建設,邱太三說,會再和經濟部等機關檢討。

立院內政委員會23日邀邱太三備詢。民進黨立委羅美玲指出,調查局3月查獲8起中資企業繞道來台從事挖角竊密行為;此外,調查局自2020年12月起開始辦理「防治中共惡意人才挖角專案」,迄今已偵辦33案,有11家以包含「港資」等「僑外資」形式來台、2家為設立研發中心、1間為陸企在台辦事處,挖角我高科技人才多達500、600人。 

邱太三表示,為健全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保護,陸委會修正「兩岸條例」第9條及第91條,第40條之1、第93條之 1及93條之2,涉政府委託補助的核心關鍵技術人員赴陸規範,及防範陸方挖角我高科技人才及藉人頭來臺投資等違法行為,草案已送立院並付委。

立委促修「港澳條例」堵中資偽裝入台

羅美玲進一步提問,港資視為僑外資,但中資偽裝界定模糊,是否一併修正「港澳條例」第31條?

邱太三回應,有關禁止陸企來台挖角事宜,早期以「營業秘密法」規範,但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屬國安層次,因此本次提升修正「國家安全法」因應。至於「港澳條例」部分,由於香澳過去英屬特殊背景視為外資,目前已在做相關檢討,並與經濟部投審會等相關機關商討,對中資具「實質操控力」的案例加強審查。

羅美玲說,「外國人投資條例」規定單次投資10%以下規避審查,累積超過10%卻無法可管。邱太三表示,目前規範加總超過30%以及「具實質操控力」都會同相關機關表示意見來嚴審。 

對於修「港澳條例」,邱太三說,這會「茲事體大」,港澳資來台部分,會持續和經濟部等單位討論精進作為。

「促參法」擬開放外國人參與公共建設恐為中資開門

另外,政院版「促參法」修正草案第48條允許「外國廠商」參與興建、營運交通、電業和綠能等公共建設。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擔憂陸資以同樣方式,喬裝「外國廠商」競標?民團也提醒投審會雖明文規定,但把關仍然不力,就像高雄球隊鋼鐵人中資疑雲案。

對此,邱太三表示,經濟部針對陸資來台可投資的項目有正面表列,未來促參法修正後將跟經濟部共同處理,至於港資是否仍比照外資或修正視為中資,行政院也正在檢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