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焦點

管制中資背景媒體 陸委會:依法查處

【記者李怡欣/臺北報導】鳳凰衛視被政府認定為中資,要求停止、撤回投資或改正,未來政府是否針對其他被認為有中國背景的媒體進一步管制?對此,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7日表示,國內若有相關傳媒事業涉及股權及人事變動,而違反《兩岸條例》第73條或相關許可辦法規定,陸委會也將會同主管機關依法查處。

《兩岸條例》第73條許可辦法規定「中國大陸人民、法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第3地區的公司股份,出資額30%或對該第3地公司具有控制能力,即認定該公司屬於陸資企業」,原在臺認定港媒登記的鳳凰衛視,因資金變動股權轉換、人事異動,已被中國紫荊文化集團入主,因此被經濟部認定陸資,主管機關依法予以裁罰,並得要求其停止撤回投資或改正。

實質影響力評斷標準 依個案而定

陸委會強調,政府目前並未開放中國大陸企業來臺投資大眾傳播媒體,鳳凰衛視媒體集團2021年歷經股權轉換及人事變動後,整體陸資股權超過四成,經主管機關經濟部審認為陸資企業,該集團在臺分公司因涉及違反現行規定,經濟部已做出行政處分,陸委會尊重主管機關權責,也會依照現行規定所涉及的實質影響力判斷。

至於「實質影響力」評斷標準,邱垂正說,對於資金占比或實質影響力,由主管機關會商各相關機關,依個案情形進行審認。

未來其他陸媒均比照管理

至於未來政府是否進一步管制其他被認為有中國背景的媒體?邱垂正表示,鳳凰衛視現在是在香港註冊登記的媒體,並經主管機關認定為陸資企業,依法不得在臺從事大眾傳播相關行業活動;另外,國內若有相關傳媒事業涉及股權及人事變動,而違反《兩岸條例》第73條或相關許可辦法規定,陸委會也將會同主管機關依法查處。

不只陸資 立委籲認定鳳凰衛視為中共官媒

有立委認為,政府應進一步釐清、並認定鳳凰衛視是否為中共官方媒體,因為中國官方對鳳凰衛視具有實質影響力。對此,邱垂正回應,有關資金部分,對於中資規避法規審查取巧繞道來臺,相關機關依法處理。

至於認定是否為中共官媒?邱垂正說,媒體屬性由主管機關會同相關機關審認;陸委會強調,「目前政府並沒有開放中共官媒來臺,我們都還沒開放中國大陸企業來臺投資大眾傳播傳播媒體,更不要說是中共官媒」,政府對於中共官媒記者來臺採訪,有一套管理機制,且國人不得任職中共官媒。

鳳凰衛視如限期改善後仍可在臺經營

經濟部審認鳳凰衛視為陸資企業,其在臺設立分公司,違反中國大陸人民法人直接、間接持有30%股權,並有實質控制能力,要求停止、撤回投資或限期改正。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去年處分後給予鳳凰衛視6個月改善,但鳳凰衛視提到需要資遣人員,請求展延到今年5月14日。

是否鳳凰衛視在展延期限內,如稀釋股權到規定的30%以下,就可繼續在臺合法經營分公司?對此,邱垂正回答「是」,主管機關可依法裁處,要求停止、撤回投資或限期改正,因此給予其一段時間做調整,本案已由經濟部作出行政處分,陸委會尊重主管機關權責。 

臺灣迄今開放10家陸媒共計469人次駐點

臺灣自2016年開放中國大陸媒體記者來臺駐點採訪,至今總計469人次。據統計,目前已開放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中國新聞社、福建東南衛視、福建日報社、廈門衛視、深圳報業集團、湖南電視臺等10家陸媒在臺駐點。

媒體引述臺灣不具名官員表示,陸媒來臺產製新聞,清一色是中共觀點,內容不脫攻擊政府、統戰分化,未真實反映臺灣聲音,這些駐點記者不會出現在陸委會、外交部記者會,更不會將臺灣官方說法在他們的新聞中露出,似有藉新聞工作者身分來臺從事統戰工作現象。

其中,廈門衛視疑在臺設置演播室,邀臺灣名嘴上節目連線評論時事,是否違反《兩岸條例》?對此,邱垂正7日在記者會上回應表示,中共近期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對臺認知作戰,企圖影響臺灣輿論,分化臺灣社會,政府已密切關注。邱垂正指出,有關中媒是否確有在台租(借)攝影棚邀我方名嘴錄製政論節目等情事,將會同主管機關深入瞭解,倘有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情事,將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