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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評之八】評中國共產黨的邪教本質(9)

⊙九評編輯部
前言
一、共產黨的邪教特徵
二、共產黨邪教的危害
三、共產黨邪教的本質
四、共產黨的末日論–「亡黨」恐懼
五、共產黨邪教的生存法寶殘酷鬥爭
六、共產黨邪教的惡變
七、對共產黨邪教統治的反思
結語

五、共產黨邪教的生存法寶——殘酷鬥爭

共產黨一貫強調黨員對黨的絕對忠誠,強調組織性和鐵的紀律。中共的黨員入黨必須宣誓:

「我志願加入中國共產黨,擁護黨的綱領,遵守黨的章程,履行黨員義務,執行黨的決定,嚴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秘密,對黨忠誠,積極工作,為共產主義奮鬥終身,隨時準備為黨和人民犧牲一切,永不叛黨。」(見中共黨章第一章第六條)

共產黨把這種獻身入教的精神稱之為「黨性」。它要求一個共產黨員,必須隨時準備放棄一切個人的理念和原則,絕對服從黨的意志和領袖的意志。要你為善就為善,讓你作惡就作惡,否則就達不到黨員的標準,就是黨性不強的表現。

毛澤東說過,「馬克思主義的哲學,就是鬥爭的哲學」。對黨性的培養和維持,靠的是週期性的黨內鬥爭機制。通過不斷發動的對內對外的殘酷鬥爭,共產黨一方面消滅異己,製造紅色恐怖,一方面不斷清理黨的隊伍,嚴肅家法教規,培養黨員的「黨性」,增強黨組織的戰鬥力。這成為共產黨保持其生存的一個法寶。

毛澤東是中共領袖中最善於利用這一黨內鬥爭法寶的大師,其鬥爭方式之慘烈,手段之卑鄙,早在蘇區時期就已經顯露出來。

接下來毛反手開始整治蘇區的異己力量,在1930年12月指派紅一方面軍總政治部秘書長兼肅反委員會主席的李韶九代表總前委,到達江西省蘇維埃政府所在地富田,將省行委和紅二十軍八個主要領導人段良弼、李白芳等人予以逮捕,施用「打地雷公燒香火」等多種刑法,被打者「皆體無完膚」、「手指折斷,滿身燒爛行動不得」。據當時資料記載,被害人「哭聲震天,不絕於耳,殘酷嚴刑無所不用其極」。12月8日,李白芳、馬銘、周冕的妻子來看被拘押中的丈夫,也被當作「AB團」抓起來,被施以嚴刑,「用地雷公打手,香火燒身,燒陰戶,用小刀割乳」。在殘酷的刑訊下,段良弼供出李文林、金萬邦、劉敵、周冕、馬銘等「是AB團首領,並供出紅軍學校有大批AB團」。12月7日至12日晚,在短短的5天時間裏,李韶九等坐鎮富田,厲行肅反,抓出「AB團」120多名,要犯幾十名,先後處決40餘人。李韶九等的殘酷行動終於引發1930年12月12日震驚蘇區的「富田事變」。(見高華的《毛澤東在江西蘇區「肅AB團」的歷史考察》)(每週四、五、六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