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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案加重毒品犯罪刑責 蔡碧仲:法官輕縱也沒用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1日排審由朝野立委所提出的《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12案,盼加重刑度,但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認為,現有法律足夠,法定刑再重法官輕判也沒用,「恐龍判決」不是自由心證。立委陳歐珀表示,國安案件也有同樣問題。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質詢時指出,本次12案提案意旨都很相似,皆認為毒品氾濫嚴重,盼能調整刑度嚴懲重罰,法務部報告中看起來支持這個方向,但他不解報告中的「建請再酌」、「尚請再酌」、「亦請再酌」、「容請再酌」是什麼意思。

對此,蔡碧仲表示,法務部報告中文謅謅的用語有時會引起反感和誤會,白話的意思就是「我們不同意」。他說明,法務部不是不尊重立委提案,但現有法律已足夠規範,且2019年底才三讀通過修法,現在再變動會有法的安定性考量,若將現有的法律放著不用,再去規定新類型或加重刑責也沒用;就像酒駕修法一樣,還需配合不易科罰金。

陳歐珀表示,《國安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也遇到同樣問題,由於每種犯罪樣態不同,這時司法官的專業判斷就很重要,法官有自由心證,檢察系統也有一定的行政裁量權。

蔡碧仲則強調,檢察官和法官都一樣,判出來的東西被民眾戲稱為「恐龍判決」,那不是自由心證,認事用法應符合經驗和論理法則,不是自己想判多久就判多久,判決結果讓社會譁然,這就是不符合國民感情。他認為,這不是法定刑的問題,而是輕判、輕縱的問題,這些問題如果不解決,罰則再加重還是會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