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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動物認養走入校園 屏縣府推比特犬管理

潮州高中今年3月設立「微笑浪浪·中途小棧」,共「接待」7隻縣府救援的幼貓,並成功媒合認養其中5隻,校園變身兼流浪動物認養站,帶給學生最直接的生命教育體驗。(屏東縣府提供)
潮州高中今年3月設立「微笑浪浪·中途小棧」,共「接待」7隻縣府救援的幼貓,並成功媒合認養其中5隻,校園變身兼流浪動物認養站,帶給學生最直接的生命教育體驗。(屏東縣府提供)

【記者簡惠敏/屏東報導】為擴增流浪犬貓認養率,屏東縣府去年(110年)3月推出「微笑浪浪·中途小棧」計畫,將流浪犬貓帶到合作的友善寵物場域,增加浪犬貓的曝光率,並透過粉絲專頁宣傳認養資訊,藉以媒合更多浪犬貓成功認養,成功增加認養率達10%。

國立潮州高中今年3月透過粉絲專頁看到訊息,主動聯繫縣府尋求合作,設立「微笑浪浪·中途小棧」,共「接待」7隻縣府救援的幼貓,並成功媒合認養其中5隻,校園變身兼流浪動物認養站,帶給學生最直接的生命教育體驗。

屏縣府表示,近年比特犬傷人事件層出不窮,農委會已公告比特犬列為禁止輸入及飼養的犬種,已飼養的民眾須在112年2月28日前完成登記,縣府為鼓勵民眾登記,開放35間動物醫院幫忙植入晶片,並在5月21日針對縣內比特犬飼主開辦教育訓練,增加飼主責任教育,期減少攻擊行為發生。

除精進比特犬管理及飼主責任教育,面對106年起犬貓零撲殺政策,屏東縣公立犬貓中途之家無空間再收容流浪犬貓,縣府積極尋找解方推廣宣導「領養代替購買」及「領養不棄養」觀念,推出「微笑浪浪·中途小棧」計畫,增加認養比率。

農業處長鄭永裕表示,除持續推動流浪動物認養外,目前正辦理訂定屏東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重點為飼主攜帶寵物外出應有牽繩或箱籠等,管控寵物行動防護措施,以及雇主應防止其所雇勞工宰殺犬貓部分等規定,違者在自治條例草案中也分別訂有3,000至1萬5,000元及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罰鍰。

為擴增流浪犬貓認養率,屏縣府積極推廣宣導「領養代替購買」及「領養不棄養」觀念,推出「微笑浪浪·中途小棧」計畫,1年多成功增加認養率達10%。為擴增流浪犬貓認養率,屏縣府積極推廣宣導「領養代替購買」及「領養不棄養」觀念,推出「微笑浪浪·中途小棧」計畫,1年多成功增加認養率達10%。(屏東縣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