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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投保同業防疫險者 和泰產險放寬受理

【記者侯駿霖/臺北報導】隨著國內確診人數激增,理賠風險愈來愈高,產險業者的核保原則也不停變換。和泰產險原先公告,若民眾已投保他家防疫險,就不予核保,但因為業務員反彈,並考量業務員為招攬保單而做的「承諾」,因此再度公告同意「線下」方式給予核保,且1人以1張防疫保單為限。

本土疫情升溫導致民眾大量搶購防疫保單,目前仍累積許多未完成核保的要保書。和泰產險原先以「經濟補償原則」理由,決定用更嚴格的標準來審核要保書,表示若查到被保險人已投保該公司或同業的防疫保單,將不受理投保。

不過,由於業務員普遍反彈,和泰產險3日再度公告要放寬核保原則。和泰產險指出,考量業務員在招攬保單時已向客戶「許諾」,故透過業務員進件的要保書,將同意受理已投保同業防疫險的要保申請,但該名被保險人僅限在和泰產險投保一張有效保單。

和泰產險表示,「未繳費、未檢附信用卡授權書」仍視為「未完成要保行為」,因此不受理投保;若信用卡授權書資料不全,而無法完成扣繳保費者,將個別通知,通知隔日起3天內如果沒有收到補正,將不受理投保。

如果對要保書上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簽名「有疑義」,也是個別通知3日內補正;若已確定不受理投保,但民眾已完成繳費者,和泰產險將通知辦理退費。

至於「線上」成功投保的民眾,如果在其他保險公司已投保防疫保單,和泰產險仍維持不核保的決定。

遲未收到確診證明 2年內皆有契約請求權

由於確診人數不斷攀升,各地方政府衛生單位開立確診證明、居家隔離通知書的作業期拉長,民眾擔憂防疫保單理賠權益受損。產險公會4日指出,被保險人自確診或居家隔離當日起算,有2年契約請求權,故短時間等待證明文件不會影響保戶權益。

產險公會表示,首先依《保險法》第65條規定,對於保險契約請求權,被保險人自可申請日(即確診日或居家隔離始日)開始,有2年請求權時效,所以短時間內沒有等到證明文件,不會影響權益或無法理賠的情形。

其次,若民眾為求心安,可以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就向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一旦受理,只要等待理賠證明文件補齊後,就會辦理後續的理賠事宜,因此民眾權益不致受損。

產險公會強調,法令已有規定相關權益保障,不必因短期遲延對保單權益有太多顧慮,請民眾不要驚慌,保險公司對保險契約仍有依條款履約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