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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輝瑞Paxlovid適用條件 納入孕婦與產後6週內婦女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指揮中心23日宣布,將孕婦與產後6週內婦女加入輝瑞口服藥Paxlovid適用條件,若經臨床醫師評估認為使用效益大於風險,經充分告知並獲同意後可使用。

 5月21日專家會議決議,將產後6週內婦女納入輝瑞(Paxlovid)抗病毒口服藥物適用條件。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說明,目前尚無Paxlovid用於孕婦與產後6週內婦女臨床資料,若臨床醫師經評估個別感染孕婦與產後婦女後研判使用效益大於風險,經充分告知且病人同意下可使用。

羅一鈞表示,婦女用藥時若有意願持續哺乳,另需綜合評估餵哺母乳益處與對嬰兒可能風險,若決定哺乳應遵循感控措施。另外,原列入重症高風險因子的「吸菸或已戒菸者」,即日起依專家會議決議自用藥條件移除,「吸菸或已戒菸者」須搭配任一其他風險因子,方符合用藥條件。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重申,不是所有確診者都需要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未滿65歲口服抗病毒藥物適用條件,Paxlovid需要符合任一重症高風險因子,默沙東的口服藥「莫納皮拉韋」除需要符合任一重症風險因子(不含懷孕),且無法使用其他建議藥物者。

上述所提到的重症高風險因子,包含癌症、糖尿病、慢性腎病、心血管疾病(不含高血壓)、慢性肺病、肺結核、慢性肝病、失能、精神疾病及失智症、身體質量指數(BMI)大於30、影響免疫功能疾病,及孕婦與產後6週內婦女(僅適用Paxlovid,不適用莫納皮拉韋)。

至於5到11歲輝瑞兒童疫苗接種,及12到17歲青少年第三劑疫苗接種作業,指揮中心表示,預計5月25日後陸續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