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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制服繡姓名 教育部:8月起不得強制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為了保護學生隱私,立委王婉諭曾在質詢時建議,教育部應該要求校方修改目前要求學生於制服上繡姓名的規定,此議題也引起社會關注。教育部表示,已正式發函各校,要求於111學年度開始前,透過民主程序討論校內規章,須尊重學生意願,不應強制且不能有性別差異。

王婉諭15日在臉書發文指出,根據先前教育部的盤點資料,國、高中還有近五成的學校需要繡名字,隨著時代的改變,過去校園中許多僵化、陳舊的規範,本就應該因應修正。經教育部邀集各方團體討論,日前得到共識,認為是否規定學生須於校服上繡姓名,應尊重學生個人意願,不得強制且不應有性別差異。

教育部16日證實,已於15日下班前正式發函給各縣市政府和教育部主管國立學校,具體要求在校服繡姓名規範上,各校須尊重學生意願,不應強制且不應有性別差異。教育部要求,在111學年度(今年8月起算)開始前,透過各校「服裝儀容委員會」收集學生意見,並一併考量家長、教師意見,訂定校服規範。

臺北市成功高中學生曾提案刪除「制服左側口袋縫繡姓名」的規定,順利通過服儀委員會,卻在校務會議中被投票否決。教育部在公函中明確指出,除有明確違反法規的情形外,校務會議不得修改服裝儀容委員會審議通過的內容。

教育部拍板明年小年夜中小學彈性放假 1/7補課

明年1月20日是小年夜,適逢第一學期最後一天上課日,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日前呼籲不要彈性放假,教育部邀集各方代表開會後,仍拍板彈性放假,於1月7日(週六)補課。

全教產日前表示,不贊成為了放連假而調整放假並於星期六補課。根據過往經驗,補課連上六天班,師生均感疲累;而補課造成該週週末無法好好休息,進而次週上班時更倦怠,所以,不建議一直彈性補班補課,依日曆該上班就上班、該放假就放假,有放連假需求者,亦可自行請假。

對此,教育部表示,15日開會拍板,確定明年1月20日彈性放假,1月7日(週六)補課。教育部解釋,主要是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的112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15日會議邀集22縣市政府、全國家長團體、教師團體及校長團體代表,共同研商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