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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產醫療口罩賺600萬又撕公文書 堤麥負責人遭起訴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堤麥策略行銷有限公司涉嫌於2020年5月至2021年9月間,未經許可私自生產、販售「P99美國FDA頂規超強防護口罩」,並標榜符合醫療口罩標準、可阻隔新型冠狀病毒,不法獲利達607萬餘元。士林地檢署認定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日前偵結起訴堤麥公司及負責人彭男。

起訴指出,堤麥公司營業項目以行銷設計為主,開發商品以服飾、自行車居多,並無製作醫療器材的許可執照,但彭男自2020年5月起卻私下在堤麥公司位於新北市汐止區的工廠製造「P99美國FDA頂規超強防護口罩」。據美國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訂定的口罩過濾材料標準,P99口罩可防護非油性及含油性的懸浮微粒,過濾效率達99%。

同時,彭男在網路電商平臺MOMO購物網刊登販售「P99口罩」的資訊,自產自銷,標榜符合「CNS14774」、「CNS14755」醫療口罩標準,可阻隔新型冠狀病毒,銷售金額總計高達607萬餘元。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2021年9月8日執行搜索,當場查扣「P99口罩」成品228片、半成品5,125片、濾芯3,001片、外包箱1箱、織布原料2箱等證物。

彭男到案後坦言,公司並未領有製造醫療口罩的許可證,但他辯稱,公司製造、販賣的是一般布口罩,並非醫療器材。然而,士檢根據查扣的口罩、銷售資料、販售廣告及證人證述等證據,認定彭男及涉犯《醫療器材管理法》第62條販賣擅自製造醫療器材罪,因此將他及堤麥依法起訴。

此外,新北市衛生局2021年6月30日前往堤麥廠房稽查時,確認堤麥公司確實宣稱私製的「P99口罩」可阻隔新型冠狀病毒,因此要求現場一名蘇姓員工在藥物檢查現場單上簽名,並註記「本表查填事項均與事實相符,並無異議」。彭男事後對此感到不滿,要求已離開的衛生局人員返回堤麥公司,並當場撕毀該公文書,因此遭檢方一併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