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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命令拖延死刑執行 立委:政院變相干涉司法

【記者李怡欣/臺北報導】有關死刑議題,立委李德維27日質詢行政院長蘇貞昌是支持死刑還是支持廢死?蘇貞昌回應,他擔任院長,一切依法治進行。對於,死刑定讞卻可申請釋憲,被譏為「第四審」技術拖延,該條行政命令是否刪除?法務部長蔡清祥則說,可徵詢大家意見,「大家認為應該刪除,我也尊重」。

立委李德維27日質詢指出,蔡總統上任6年多,法務部僅執行2個死刑犯,38個待槍決死囚,包含定讞超過10年還沒執行的殺警犯,民進黨稱廢死是普世價值,問題是死刑尚未廢除前,是否該依法執行?竟然搞個行政命令,讓他可以去大法官會議釋憲,如同搞第四審。

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行政命令94年就訂定了,內容包括法務部審核死刑執行之前,要看是否有無申請釋憲、再審、非常上訴等司法程序完成後,才會到法務部批准。

「司法明明三審判死定讞,卻用各種行政命令去拖延」李德維痛批,行政院技術性變相干涉司法審判。

對此,蔡清祥回應,他任內也執行兩件死刑,並非全部沒有,一切依法律,待司法程序完成,他才能依法執行,「這要權責單位來說明,為何耽擱、停滯」。

行政命令是否可刪除?蔡清祥認為,可徵詢大家意見,「大家認為應該刪除,我也尊重」,刪除後也是要往後發生效力。

李德維提到,「看到殺警案,全民憤怒不已,但你們一講到死刑就迴避,不是說一定要讓人死刑,問題是司法已經判決定讞,卻不執行」。對此,蔡清祥強調,死刑一定要執行,但必須按法律程序,不能擅自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