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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椒華質疑NCC洩密給裴偉 籲出面說清楚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鏡電視風波持續延燒,鏡周刊社長裴偉3日表示,他在錄音檔的說法是「膨風」。立委陳椒華4日召開記者會,並提出新的質疑,為何裴偉會知道NCC去年7月16日的諮詢會議內容?並呼籲NCC必須出面說明。對此,NCC表示,有相關事證可提供給NCC,若向檢調提出告發,也會配合調查。

陳椒華指出,去年7月16日,在鏡電視接受NCC外部審查委員的審查程序不順利下,當日晚上裴偉就以line告知大股東:「今天沒投票,補完資料才投,因為 (外部審查委員)陳依玫鬧場」、「我們已經將情況向府院抱怨,要他們給NCC壓力」。

根據NCC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審議規則》第12條規定,「諮詢會議之審查資料、會議討論事項或其他依法應保守秘密之事項,諮詢委員及其他參與會議人員均負有保密義務」。

陳椒華表示,從內容可知道裴偉知悉當日「申設換照諮詢會議」開會沒有投票的狀況,也知悉陳依玫鬧場。因此,她呼籲NCC必須出來說明,為何裴偉會知道會議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