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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23條立法暫緩 分析:攸關港經濟敗象

【記者理爾、林一山/香港報導】近日,香港當局修訂今個立法會年度的立法議程,其中刪除原來列在議程中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意味著在短期內都不會將該草案提交立法會。有建制派立法會議員表示失望,但亦有議員稱是意料之內,因為「局勢跟以往不同了」。學者鍾劍華猜測,由於香港經濟情況開始出現明顯敗象,所以政府想暫時舒緩一下,減輕投資者的憂慮,希望爭取一些短期可見的經濟改善。


根據香港政府行政署今年1月20日向立法會提交的「2022年度立法議程」,當時列出了37項要在2022立法年度內提交給立法會審議的主要法例,其中排第29位的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內容主要是「落實《基本法》第23條,完善相關法律以維護國家安全」。

不過,港府行政署於今年10月7日再向立法會提交「2022年度立法議程更新本」,裡頭只列出了16項法例,刪去了《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在10月10日會見記者時表示失望,批評港府裹足不前,促請盡早推動立法工作,「當這條法例已經過去25年都未能完成立法⋯為何會在這條條例上仍諸多考慮,仍步伐躊躇呢?」

同日,「香港01」報導,行政會議召集人、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抽起23條立法是因為相關政策研究仍未完成,時機未成熟;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江玉歡估計,政府希望先聚焦房屋問題,也預留足夠時間做好《基本法》第23條立法解說工作,減少社會爭拗。

而曾任保安局局長的建制派立法會議員黎棟國在接受NOW新聞台訪問時宣稱,本立法年度抽起《基本法》23條立法是意料之內,因為保安局在第五波疫情期間出動了許多人力和時間,再加上最近世界上有些戰爭,局勢跟以往不同了。而他形容抽起23條立法「影響不大」,因為仍有《港版國安法》和其他當地法規。

但翻查資料,「香港再出發大聯盟」9月27日分享黎棟國的訪問短片,他在片中宣稱,在眾多立法會工作中,首要任務是盡快將《基本法》23條立法的條例草案交到立法會,處理好憲制責任。

學者:23條沒有立法急迫性

學者鍾劍華在接受《香港大紀元》記者訪問時表示,現在掌握的訊息很少,不過他估計自從《港版國安法》實施之後,《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已經完全沒有實質的迫切性,就算立法也只是擴大《港版國安法》的打擊面,也被稱為「完成《基本法》的規定」。

關於本立法年度抽起23條立法相關草案,鍾劍華猜測與香港經濟情況開始出現明顯的敗象有關,所以政府想暫時紓緩一下,減輕投資者的憂慮,希望爭取一些短期可見的經濟改善。

鍾劍華憶述中共領導人習近平今年7月出席香港回歸活動時的發言,以及中共政治局常委韓正在一帶一路高峰論壇的視訊發言,都顯示出中共憂慮香港失去金融中心這個身分,而他們希望香港繼續可以扮演「白手套」(中間人)。

再者,鍾劍華提到,《港版國安法》及各種惡法對港府來說,已經超越足夠使用的程度,23條大可以成為一個備而不用的武器。

鄧炳強最近仍強調23條立法

翻查資料,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今年9月30日接受中共黨媒《文匯報》專訪時仍然強調,除了《港版國安法》之外,《基本法》23條立法也是必須的,除了是憲制責任之外,也有實際需要。他宣稱《港版國安法》只包含4類罪行,但《基本法》23條涉及7類罪行,其中有5項是《港版國安法》並未包含,包括叛國、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外國政治團體在香港的政治活動,以及香港政治團體和外國政治團體的聯繫。

另外,鄧炳強在9月24日出席公務員國情講座時宣稱,西方國家持續招攬特務刺探中國情報,所以有必要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針對間諜活動。

2003年曾撤回草案

《基本法》第23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2003年7月1日,50萬名香港市民在烈日下走上街頭遊行,抗議董建華政府強推《基本法》第23條立法,擔心淪為打壓民主派和反對聲音的工具。同年9月5日,政府宣布撤回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