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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男見警就逃闖紅燈釀2死 到案稱「關怕了」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臺中市東區15日晚間發生2死1傷的重大車禍,警方在3小時內將涉嫌肇事逃逸的49歲劉姓駕駛逮捕到案;有公共危險、毒品等前科的劉男向警方供稱,他是因為被關怕了,遇到警方攔查才會想逃。全案將依過失致死等罪嫌偵辦。

據了解,劉男15日晚間7時許駕駛自小客車疑似逆向行駛,警方目擊後尾隨在後欲上前攔查,見他加速逃逸後即停止跟車,僅依法就違規部分逕行舉發,但他卻在不到一公里外高速闖紅燈,直接撞上騎乘機車的65歲葉姓男子、雙載的連姓姊妹,造成葉男、38歲連女傷重不治,39歲連女則有下肢開放性骨折等嚴重傷害。

劉男肇事後也導致自己的左腳骨折,但他卻不敢就醫,跛行至附近的商家詢問是否有警察追他後即離去,步行一段距離後請民宅住戶幫他叫計程車,並搭車至烏日區藏匿在友人住處。警方於當晚11時將他查獲到案,戒護就醫後帶往警局詢問,經抽血檢測並無酒精反應。

劉男曾有公共危險、肇逃及毒品等前科,曾多次進出監所,最近一次入獄是因酒駕,服刑6個月後於2022年10月出獄。他向警方供稱,因為害怕被關,所以遇到警方攔查才會想逃。

警方強調,若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更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劉男雖未酒駕,但涉及刑事責任部分,將積極查處並依法從嚴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