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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罕病SMA 用藥將擴大給付 最快5月前上路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罕病「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俗稱漸凍症)」女童家屬盼罕病藥物納健保給付,為此,衛福部健保署與藥廠協商後達成共識,將擴大SMA 藥物給付,擬取消治療年齡限制,受惠對象有望增至五成、200多人,雙方對合理價格有初步共識,若2月共擬會通過,預計最快5月1日前上路。

健保儘管有給付治療SMA的藥品,經專家考量認為「出生12個月內發病確診,且開始治療年齡未滿7歲」族群較具治療效果,僅有一成患者適用,近日媒體報導,非適用對象的SMA罕病女童赴中國求生,家屬盼健保給付擴大。

健保署16日下午與百健、羅氏、諾華3家藥廠協商,並在會後表示,就健保署提出的方案推估,SMA藥品可擴增給付範圍至「3歲內確診發病,若大於等於7歲,則需運動評估大於15」,屆時健保給付不再限制治療年齡,受益對象可望從現行一成升至五成,若以國內SMA患者總數400多人推估,受惠人數可從41人增至200多人。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副組長張惠萍19日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經藥廠與總公司確認,其中百健、羅氏18日晚回覆同意健保署提出的降價方案,雙方達成初步共識,也將持續與諾華協商討論。

張惠萍表示,會盡速將百健、羅氏2家藥廠同意方案提至2月下旬的「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共擬會議)」討論,若共擬會代表同意,給付新制有望最快5月1日前上路,擴大給付條件。

張惠萍說明,百健藥品本來就有健保給付,屬於定期施打針劑,無最小年齡限制;羅氏藥物是每天使用口服藥劑,屬新納入健保用藥,未來給付範圍原則與百健相同,但適應症有年齡限制,需2個月以上幼兒才能用藥,適用對象細節將在專家會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