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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威權打手 立委提議列在選舉公報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在228前夕,立委范雲24日協同民團舉行「揭露威權打手:真相才能帶領國家轉型正義工程持續前進」記者會呼籲,盡速通過《政治檔案條例》修法,解開檔案保密與遮蔽的緊箍咒;並且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七條,於選舉公報揭露威權統治時期侵害人權紀錄。揭露威權打手,讓真相帶領國家的轉型正義工程持續前進。

范雲表示,推動轉型正義是為了讓臺灣社會真正和解,不需再去猜測誰是加害人,也不再有受害者家屬質疑統治權合法性,這是鞏固臺灣民主的第一步;即使民間與促轉會努力多年,現況仍是「有無數的受害者,卻不見任何一個加害者」;情治單位至今仍以國安為由,遮蔽當年的政治檔案。

范雲強調,要求在選舉公報揭露威權統治時期侵害人權紀錄,目的並非追殺、清算,而是要達成社會和解;民選公職人員代表人民行使權力、從事公共事務,擔負政治與社會責任,若曾有傷害人權的行為,有義務讓民眾知悉與說明,得到政治權力後不會重蹈覆轍,亦不會在面對中共的威逼利誘時,再次選擇屈服並協助暴行。

臺大歷史系周婉窈教授強調,落實轉型正義四大工程最首要的工作是「究明真相」,掩蓋加害者姓名,就是掩蓋真相,就是轉型正義最大的阻力。此外,威權統治時期參與人權迫害的加害者或共犯,如果能直接參選公職,甚至不用揭露相關紀錄,如何深化臺灣社會的人權價值?

真促會理事長陳嘉銘表示,目前調閱政治檔案最大的阻礙就是情治單位,因此《政治檔案條例》修法勢在必行,必須明文排除《國家情報工作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

促轉會前主委楊翠的書面意見則表示,希望兩黨能夠齊力,落實真正的民主轉型;政治檔案條例的修法,要盡速完成;朝野應該盡速研擬與修訂相關法案,讓威權統治時期作為國家不法行為的執行者,以及各項侵害人權的行為紀錄,能夠被公開指認,讓人民有「認知」與「選擇」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