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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起輕症不算法定傳染病 產險公會:防疫險不理賠

【記者侯駿霖/臺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日宣布,考量國內新冠疫情平穩,自3月20日起輕症確診者免隔離、免通報,但也牽動防疫險理賠申請要件。產險公會10日指出,由於輕症確診者在3月20日不再歸類為「法定傳染病」,因此將不符合防疫險理賠條件。

輕症確診者未來是否可領防疫險確診補償金,受廣大保戶及產險業者高度關心,金管會9日回應,新冠肺炎輕症是否屬於法定傳染病,因茲事體大,需要一段時間了解與對外說明。

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10日指出,外界對於「法定傳染病」定義仍有誤解和疑慮,故特別說明。由於3月20日以後確診者,需要符合檢驗陽性、肺炎需要氧氣治療或其他併發症,導致住院(含急診待床)、甚至死亡等,才算是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的通報對象。

羅一鈞表示,針對輕症確診者,3月20日後快篩陽性、PCR陽性也不再是「法定傳染病」通報檢驗條件。換句話說,若住院病患並非因肺炎住院,即使是快篩陽性的輕症者,因非屬「法定傳染病」條件、不需通報。

產險公會防疫險理賠小組10日召開會議研議,聲明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者,保險公司就要依約給付確診保險金,但COVID-19病例定義將於3月20日調整,新定義未包括輕症,即不屬於法定傳染病範疇,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

根據金管會最新統計,今年截至2月底止,一般法定傳染病防疫險、疫苗險理賠件數,分別為82.07萬件及19.78萬件,理賠金額為334.72億元、82.71億元,合計今年防疫雙險已理賠417.44億元;防疫雙險去年全年總理賠金額則高達2,116.4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