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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因公傷病 教團籲修法統一補助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日前高雄市傳出國中學生拿美工刀割傷女老師、嘉義國中生上課丟煙霧彈嚇老師等教師因公受傷案件,但未見政府有任何對老師的保護措施。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14日指出,目前教師因公傷病,除六都外,其餘縣市皆無法申請住院醫療補助,期盼能透過立法或修法給予統一補助,讓各縣市有一致性規範。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許多基層教師都關心因公傷病住院有無補助,特別擔心重傷、失能等長期住院的醫療費用,但是教師被排除在危險職務之外,其慰問金無法比照危險職務發給,一旦重傷或失能,長期醫療費用可能拖垮整個家庭。

全教產經調查發現,目前僅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的教師可申請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其他縣市若非研議中,就是請全教產向中央政府爭取。

林碩杰引用行政院2014年發布的書函指出,目前的規定是將「因公傷病」、「住院」及「健保不給付並經醫師指定所必須之醫療費用」視為政府以雇主身分照顧員工的福利措施,提供的方式由各機關「考量其財政狀況」規劃辦理。若教師所在的縣市財政不佳,教師因公傷病住院的醫療補助就可能申請不下來。

也就是說,教師因公傷病住院時,其「健保不給付並經醫師指定所必須之醫療費用」可向服務學校申請補助,但林碩杰表示,財政狀況不佳的縣市,包括花蓮縣、宜蘭縣、基隆市、新竹市、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澎湖縣的老師因公傷病的權益,尚待政府研議或爭取中,形成一國多制。

林碩杰說,每年因公務受傷、住院的教師人數不多,因此難引起社會關注,但教師被排除於危險職務外,即使不幸失能,慰問金也僅危險職務發給的一半。給教師的保障不應只是一紙陳年函示,期盼透過立法或修法給予統一補助,改善六都之外的教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