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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美女碩士不滿被斷金援 夥同男友弒父棄屍判無期徒刑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臺中市江姓留美女碩士不滿父親拒絕提供金錢援助,竟於2021年12月底夥同男友,聯手將父親殺害並殘忍棄屍荒野。雖然江女母親、胞妹都請求法官判兩人死刑,但法官考量,依鑑定結果兩人皆有矯治及再社會化的可能性,因此判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江女(33歲)、張男(34歲)於2014年一同赴美國留學時,曾請求江父幫忙申請貸款、資助生活費,對方原本同意協助,但至2016年便不再願意資助,使江、張兩人在美就學及生活造成困難而心生怨恨;兩人於2020年11月回臺時,欲向江父理論,卻屢被拒於門外,甚至被報警處理。

江女及張男憤恨不平,謀議殺害江父約一年後,2021年12月26日晚間11時許帶著作案工具前往江父任職保全的國小校園理論。江父認為兩人不應半夜闖入校園,遂當面指責,未料卻激怒對方,慘遭兩人合力以鐵鎚連續重擊頭部後當場身亡。兩人殺害江父後,再以機車將屍體運至太平山區一處山溝棄屍。

法官審酌,江女、張男僅因死者不繼續提供資金,造成在美國生活與就學發生困難,竟謀劃殺人,導致死者當場死亡,手段極為兇殘,且逆倫弒父,惡性重大;再加上江母及其他家屬於審理期間均表達希望將兩人判處死刑,因此自應加以嚴懲。

但法官考量,兩人無任何前科、犯後又坦承犯行不諱,且經鑑定認為,江女有「中高度」之矯治可能性、「高度」之再社會化可能性,張男則有「高度」之矯治可能性、「高度」之再社會化可能性,堪認尚非全無復歸社會更生的可能性,因此,分別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屍體罪及殺人罪、遺棄屍體罪,判處兩人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