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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清泉敗選提告又敗訴仍不服 周春米籲適可而止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在2022年屏東縣長選舉中以1萬餘票落選的國民黨參選人蘇清泉,控告屏東選委會選舉無效、縣長周春米當選無效,雙雙敗訴;他另對8名選務人員提起刑事告訴,更揚言加告32人。對此,周春米31日表示,不能因為選舉結果不符個人期待,就汙衊制度、人員的公正性。

蘇清泉主張,三立新聞在選舉期間曾報導屏東投開票所誤發2張縣長選票,且選務過程多有疏失,如投票前未公開查驗投票匭、唱票時未公開亮票及複誦,部分投開票所多次計票錯誤等;另閱覽711個投開票所選舉人名冊後,發現表格登載有多處不符規定,開票電子紀錄檔也顯示登錄作業有異常情形,認定選委會有違法。

而判決指出,有2個投開票所各誤發1張選票,均已依已領未投票處理,非辦理選務違法;蘇清泉指控少數投開票所發生的瑕疵、選舉人名冊雖有部分欄位發生登載不符規定情形,經查為少數選務人員疏失,中選會、縣選會並無違法。另也查無重複投票、冒領選票、開票混亂或票數重大不實等情形,因此駁回蘇清泉相關請求。

蘇清泉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這是沒有追根究底的判決,對那麼多弊端視若無睹,待收到判決書會與律師團研究提上訴,另刑事部分,由8名加告到40名選務人員,近日將到地檢署提告。

對此,周春米31日在縣議會答詢時表示,候選人投入選舉,就要接受選舉結果,且《選罷法》有「千分之三」行政驗票規定,不用提任何理由,但她與蘇清泉的得票數差距遠遠超過千分之三,根本不符行政驗票要件,既然司法程序是制度的一環,她也予以尊重;選舉結果實實在在,希望透過法院的調查,可以讓這幾個月來的紛擾就此打住。

周春米強調,臺灣是民主社會,司法是最後解決紛爭的一環,蘇清泉未來若要競選相關職務,就要信賴大家長期建立的制度,包括民主制度、選舉制度、司法制度,不能因為結果不符個人期待,就多次汙衊選舉的神聖性、誣賴選務人員的公正性及法院獨立審判的專業性,這讓她非常不認同,希望能適可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