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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事件頻傳 律師:事後陳述、心理諮商都可當證據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政壇性騷擾案件持續延燒,律師陳孟秀在臉書分享她過去承接案件的經驗。她發現,許多當事人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包含了「自責」。她也建議,雖然面臨性侵或騷擾的當下很難保全證據,但事發後向親友陳述也是一種證據,另外,心理諮商紀錄、監視器畫面也都有證據力。

陳孟秀在臉書表示,這幾天的政壇性騷擾案件讓她想起許多承接過的案件當事人,他們每一次重述遭到性騷、性侵、猥褻當下時的無助、徬徨的神情;而他們的敘述中有一個共通點,就是都包含了「自責」,「是不是我哪裡沒有做好」、「是不是我做錯了什麼」、「為什麼別人都不會,只有我,會不會真的是我的問題?」

陳孟秀指出,雖然面臨性侵或騷擾的當下很不容易保全證據,但還是有一些措施可以處理,包含事後到醫院驗傷或保留衣物等相關物證;若第一現場沒有錄音、錄影,事發後向親友陳述也是一種證據,無論是電話(錄音)、訊息(保存截圖)等,在法庭上都可以當作證據。

此外,陳孟秀說,若身心受到影響的人,與諮商師對談,或是身心科的就診紀錄、心理諮商紀錄等也都有證據力;若在公共場合發生,也可向警方報案,要求調閱監視器畫面。

「無論有沒有說出口、站出來,我都想再和你們說一次,你們沒有做錯任何事,這不是你們的錯。」陳孟秀說,她感謝每一個願意說出來、站出來的受害者,因為他們的勇敢能讓臺灣的性平環境有一次澈底被檢視、檢討的機會。願做錯事的人受到懲罰,受到傷害的人也不需再陷入痛苦、自我懷疑的深淵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