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綜合

3小時內廣告置入百次 體育臺被NCC警告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3日審議2023年第二次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案件,計有5件予以核處。其中TVBS新聞臺、歡樂臺因節目與廣告未區隔、明顯促銷,各罰60萬元;年代新聞臺未經事實查證,被開罰20萬元;ELEVEN SPORTS 1臺播出中華職棒33年例行賽時,在3小時內置入上百次廣告,被核處警告。

NCC指出,TVBS新聞臺去年9月20日播出的《午間12.13新聞》節目,明顯針對特定產品進行正面深入介紹,且採訪該商品品牌代表進行內容、成分解說,並與廣告互相搭配,致節目與廣告未區隔,核處60萬元。

而TVBS歡樂臺去年9月28日播出的《11點熱吵店》節目,內容包含來賓分享使用贊助商品經驗,明顯促銷、宣傳特定商品,刻意介入節目內容編輯以及鼓勵消費,也被核處60萬元,並請業者提出改善計畫。

NCC說明,年代新聞臺去年8月24日播出《1800年代晚報》節目,僅依據部分網友臆測言論,逕自揣測廢死聯盟臉書的貼文指陳,該聯盟已啟動林姓嫌犯的免死計畫,未經事實查證致損害公共利益,核處20萬元。

此外,NCC表示,ELEVEN SPORTS 1臺去年5月22日播出「中華職棒33年例行賽 富邦悍將VS樂天桃猿」節目,及去年9月24日播出「中華職棒33年例行賽 味全龍VS統一獅」節目,於轉播賽事過程中,高度頻繁在螢幕中央出現《捍衛戰士2》、「茶裏王」的廣告畫面,3小時的節目中就出現上百次,呈現方式已達促銷宣傳、鼓勵消費程度,致節目廣告化,分別核處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