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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刺前女友30刀逃逸 曾因跟騷遭羈押40天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高雄市苓雅區13日凌晨驚傳便利商店女店員遭砍30刀案。警方調查,犯嫌余男為被害人吳女的前男友,今年4月間分手後持續跟蹤騷擾對方,後因違反保護令兩度遭警方逮捕,並遭羈押40天於8月底獲釋;未料原無暴力前科的他竟持刀傷人,吳女送醫後仍在加護病房觀察中。

高雄市社會局指出,家防中心今年5月獲報,吳女今年4月與余男分手,但余男希望復合,反覆持續騷擾跟蹤,吳女不堪其擾;社工接案後,提供吳女情緒支持、討論安全計畫,如更換工作時間與地點、攜帶防身器具等,並持續追蹤她的生活狀況。吳女也透過警方申請保護令,於6月26日獲核發。

然而余男卻無視保護令,持續到吳女工作超商求復合。檢方依違反保護令,7月22日員警持票拘提余男到案,並聲請羈押獲准,並於今年8月15日將他起訴,移審法院續押;法院審理認為,余男坦承犯行,且未對吳女施以恫嚇或其他暴力行為,違反保護令的情節不重,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由於他已被羈押40天且未上訴,同月28日獲釋。

直到9月13日,余男於凌晨3時30分再度到便利商店騷擾吳女。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吳女當時獨自一人在店內理貨,余男拎著黑色後背包進入商店,欲找吳女談話,但吳女並未理會,余男便拿出預藏的刀子朝吳女四肢揮砍,並一路追砍至店門外;直到有民眾聞聲持高爾夫球桿趕赴嚇阻,余男才停手離去,犯案時間約1分鐘。

警方正追緝余男到案,將依違反《家暴法》、殺人未遂等罪嫌送辦,並建請法官羈押。

警方認為,民眾聲請保護令核准後,若相對人對聲請人做出騷擾行為,可依違反保護令罪逮捕,給被害人一個保障;但反過來說,法院會核准保護令,就代表對方具威脅性,因此聲請人仍要提高警覺,若遇到不遵守法律制度的人,再好的制度還是會失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