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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草案完成預告 最快本週送政院

【記者侯駿霖/臺北報導】俗稱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修正案18日預告完成,財政部指出,最快可於本週送行政院,並盼在本會期通過立法院審查;外界主要針對自住須設籍、建商餘屋差別稅率、出租誠實申報租金享較低稅率等三大面向有意見,財政部後續會通盤評估。

按現行規定,住家用房屋分為「自住」及「非自住」,自住房屋稅率1.2%,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限3戶;至於非自住房屋稅率1.5%至3.6%,則由各縣市訂定差別稅率。不過,2.0版本將改採「全國歸戶」,且法定稅率將上調至2%至4.8%,但特定房屋(出租、繼承、建商餘屋)有優惠利率。

財政部目前收到意見,主要是設立戶籍有學區、補助費用申請、選區等諸多考量,若直接與房屋稅自住稅率綁定,恐造成擾民;若單身民眾必須往返兩地工作,南北均有居住需求,也只能設籍一處。

財政部表示,設籍規定是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皆可,例如父母也可分別遷入戶籍,即可符合要件,全國仍可有3戶適用自住。

在建商餘屋方面,持有年限兩年內的合理銷售期間,差別稅率介於2%至3.6%,超過兩年則落在2%至4.8%。不過,有建商反映,起造人是房屋供給者、並非購入囤積,應課徵單一稅率。

此外,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租金標準者,將適用較低稅率1.5%至2.4%,能鼓勵釋出空置房屋,增加租賃市場供給,但有民眾認為,房東租金收入可扣除43%必要費用,不應再享有較低房屋稅率。財政部官員表示,將通盤審慎評估外界意見,並盡速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