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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福村狒狒遭獵殺 桃市農業局技工下令開槍遭起訴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六福村動物園一隻東非狒狒今年3月脫逃,18天逃亡之旅攻占媒體版面,同月底在桃園楊梅富岡遭林姓獵人射殺,時任桃園市府農業局盧姓專委還擺拍炫耀,引起各界撻伐。桃園地檢署查出,當時是桃市農業局一名徐姓技工下令可直接開槍,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

東非狒狒今年3月從六福村脫逃後,在桃園平鎮、楊梅、新屋等地區四處逃竄,桃園市農業局為抓捕狒狒,跨局處成立「抓狒戰情室」,最後在楊梅富岡發現狒狒蹤跡。一名原本配合市府林務局移除外來種「埃及聖䴉」的林姓獵人,當天接獲新竹縣政府農業處要求支援圍捕,因此趕赴現場,並已自行攜帶的獵槍射殺狒狒。

桃市農業局表示,市府接獲通報後,農業局負責捕捉的人員當天下午3時25分到達時,已有另一組非市府的人員在場,且當時狒狒已倒臥在地,因事發地點光線昏暗,農業局人員接近狒狒時並未發現槍傷,將狒狒移到載送車時才察覺有血跡,因此立即急救並就近轉送六福村動物園救治;經六福村救治發現左胸有槍傷,不治身亡。

林姓獵人到案後說明,現場有桃市府農業局人員、六福村獸醫等,他有告知對方使用自製獵槍,對方也知道他是移除外來種的獵人;而他並非擅自擊發獵槍,當時現場情況混亂,狒狒正要逃竄,一名自稱是農業局的年輕人稱已無麻醉針,要求他「你就開槍啦!」他為避免狒狒傷及民眾,便聽命開槍。

桃檢調查發現,原來是農業局一名徐姓技工下令開槍。雖然他否認指示開槍、辯稱不知道獵人的槍有殺傷力,但檢方認為,狒狒並無傷害人的情況,且獵人所持獵槍與麻醉槍有明顯不同,徐男身為主管機關公務員,對於野生動物合法獵捕、宰殺等相關法律應相當熟悉,卻在沒有合法權限下下達宰殺指令,因此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

至於開槍的林姓獵人,檢察官認為,他聽從官員指示射殺狒狒屬於過失,而《野生動物保育法》獵殺相關條文不處罰過失犯,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對此,農業局回應,目前徐男已調離農業局,農業局尊重司法程序,也會配合相關調查。◇